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2024年,株洲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准确定位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职责,紧紧围绕“二十四字”方针,通过增强“四力”提升工作质效,不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审理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增长100%;通过省市纪委多次案件质量评查,所办案件合格率达100%。
加强政治监督鉴别力。案件审理中,把政治属性作为审理第一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审。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盯住案件细节、切入每个环节的同时,敏锐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全面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在办理某市直机关党员违规出国境案件后,督促该单位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并提出开展党员干部出入境证照自查清理的意见,有力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
增强从严把关执行力。在案件审理中不做“来料加工”的下游环节,牢固树立“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理念,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适用条款的审核关。在线索应核未核、处置当严不严、财物应追未追、涉案人员应处未处等问题上敢于“钻牛角尖”。充分利用好审理时间,把案件质量贯穿整个工作中,不搞快审、快结,做到“应审尽审”,有效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
强化审调协同推动力。为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纪检监察工委坚持在审理中不当“二传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等问题退回补充审查调查,全年退回补充审查调查8件。与审查调查组搭建沟通渠道,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形成质量共同体,推动了案件高质量发展。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案件,启动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邀请市纪委监委审理业务能手一起交叉互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高了办案规范化水平。
激发改过图新源动力。在案件审理中,深入分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以问题掩盖成绩。在审理谈话中,以热心、真心传递组织关心,有针对性的激励被审查调查对象不忘初心、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其担当作为的内生新动力,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确保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市直机关纪监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纪委监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扛牢职责,守正创新,以“审理之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为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欧阳福长
来源:株洲市直属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