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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印发《致总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抗疫倡议书》

日期:2022-04-06作者:柴俊文来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交警总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全力投入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党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总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如下倡仪:

一、坚定必胜信心,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我们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快速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充分体现了我国防控疫情的坚实实力和强大能力,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动员起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心决心,以紧跟看齐的政治态度、闻令而动的行动自觉、能打胜仗的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彰显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

二、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履职尽责。

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积极参与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下,立足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任务,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体部署,研判交通事故形态和易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清剿源头隐患,强化执法管控,不断优化疫情防控联动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风险,保障防疫通道畅通,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关爱力度,带头从优待警。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及时传递党组织关怀温暖。大力强化思想发动、党建引领、正面宣传、表彰奖励,跟进强化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加强基层一线民警辅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训练,定期定时抓好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组织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健全完善民警辅警快速救治机制,合理安排使用警力,精细做好民警辅警健康情况、涉疫风险全面摸排与及时干预工作,有院落的单位要持续严密出入管理、人员流动管理、重点场所防护等防护措施,严防队伍发生疫情感染,确保广大民警辅警身心健康。

四、主动服务群众,带头勇挑重担。

对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单位包抓、分管领导蹲点制度,持续深化党员“双报到”机制和共驻共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报到服务,主动参与政策宣传、排查登记、值班值守、秩序维护、服务群众等工作,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防控一线悬挂党旗,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活动,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先锋队,直接参与防控的党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全力构筑党建引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体系。

五、遵守防疫要求,带头严守纪律。

广大党员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确保警令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带头做好个人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履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带头减少聚集活动,做到不组织、不参与;带头维护舆论环境,传递防疫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当先锋、作表率、敢担当、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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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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