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妇委会:
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湘妇字〔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妇联制定的分配方案要求,省直机关妇工委可向省妇联推荐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湖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5名、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对象3个。
二、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1. 候选人从往届湖南省三八红旗手优中选优产生。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为湖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湖南省三八红旗手
1. 年满18周岁以上,在湖南省生活、工作的女性中国公民(含港、澳、台籍)。
2.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 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科、教、文、卫、军、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6.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级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级的女性负责人不参与评选,县处级女领导干部及相当于县处级的女性负责人占评选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专职妇联干部占评选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7.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
1. 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 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集体成员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湖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 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级单位, 相当于厅级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不参与评选;县处级单位以及相当于县处级的企事业单位,占评选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
6. 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参评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除须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体现新时代新要求,如:
1. 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特别是在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作出重要贡献,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场上奋发有为,在基层一线创造了新业绩。
2. 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中有突出成绩,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 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更好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4. 要注重对在湘港澳台籍优秀妇女的推荐。
三、相关要求
1.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是湖南省妇联授予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及时代性、代表性为推荐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真正把各行业各领域中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选出来。
2.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 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在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要加强考察摸底工作,既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和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
3.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见附件)以A4纸打印, 一式2份, 加盖公章。登记表内事迹简介字数在500字以内,另附3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4. 请于9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1份)、登记表(一式2份)报送至省委四办129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为“xx单位三八红旗手系列推荐材料”)传至电子邮箱。原则上每单位每类型限推荐1名(个)候选对象。省直机关妇工委初步筛选后,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其他材料。
联系人:黄美芝;电子邮箱:1021777047@qq.com ;电话:0731—82217053。
附件:
1.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2. 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3.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4.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5. 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湖南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责编:admin
来源:省直妇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