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国动办(省人防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志刚主持学习并讲话,谢晓清、侯建斌、舒平、周报春等办领导作了中心发言,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凝聚了全党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果,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供了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深刻把握党章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党章,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要严格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统一思想、规范言行,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切实贯彻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要坚决维护党章,维护党章的严肃性、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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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人防办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