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 工作交流 >正文

张家界:创新推进“美丽屋场” 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日期:2023-04-14作者:罗韬来源:张家界市直机关工委

近年来,张家界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利用承办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的契机,以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创建推进“美丽屋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一、科学铺排选点,突出投资效益。结合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在选点时既考虑彰显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又考虑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确定了“一点两线”(景区景点、旅游连接线和高速高铁沿线)的布局要求。经摸排,在4个区县106个村(居)选取了200个屋场作为项目建设点,涉及农户6329户,选点注重连线连片和辐射带动,实现了“美丽屋场”与美丽风景、美丽产业统筹协调、融合发展,达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

二、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公平公正。“美丽屋场”项目实施前,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屋场会,与屋场村民充分沟通,了解村民迫切需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拟纳入建设对象每户建设标准及公共场地建设内容,制定设计方案,并张榜公示。方案经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初审,由区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审定后,村(居)按相关程序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成后,村(居)在项目所在屋场张榜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村(居)民监督。由于尊重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群众对“美丽屋场”建设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精细统筹把关,提升项目成效。“美丽屋场”项目采取“以奖代投”模式,与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民居风貌改造等项目整合投入。大力引导当地乡贤和企业捐资捐款,争取后盾单位投入资金。全市累计撬动投入2.3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屋场”建设,达到了集中资金办大事的效果。同时,坚持“以农户庭院周边为主、兼顾公共区域建设”、“开展微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因陋就简、就地取材”原则,严禁建牌楼亭廊“堆盆景”,严禁以“美丽屋场”建设的名义将违法建筑合法化。由于精心规划,使得“美丽屋场”与当地风貌和民居浑然一体、相得益彰。

四、创新实施方式,降低项目成本。按照“四议两公开”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发动群众通过筹资筹料、投工投劳、拆违腾地参与屋场建设,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统一发包施工方实施向村集体自主实施转变,由外来人员施工向以工代赈本地村民自主施工转变,由单一的建设向“美丽屋场”与党建、农业、旅游融合发展转变,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转变。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在项目用工上向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倾斜。全市共发动群众捐工15472个,捐料折合592万元,捐资457万元,拆违(危)631栋,腾地373亩。由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美丽屋场”建设,使项目建设成本大幅下降,为乡村建设如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了一条好的路子。

五、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全面落实“九有四无四到位”及屋场管理、屋场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要求。项目竣工后,按照“乡初验、县验收、市复核”等程序,分别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区县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梯次验收。项目竣工后,首先由所在乡镇(街道)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后将初验结果在项目所在村居、乡村街道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区县乡村振兴局。区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初验结果,制定验收操作细则,对“美丽屋场”项目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告,并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复核。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区县验收情况,对验收合格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区县。通过三级梯次验收,全市“美丽屋场”项目工程质量得到保证,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下一步,张家界市乡村振兴局将继续依托“美丽屋场”建设,持续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让清廉之风扎根基层,用清廉建设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责编:admin

来源:张家界市直机关工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