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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全方位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大文章”

日期:2024-04-22作者:省法院民一庭来源: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秉承“人为本、和为贵、家本位”的审判理念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着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新形势新挑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全方位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5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98份,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21件,救助742人,发放救助金1757.4万元。

一是创机制、搭平台,以司法之职撑起“法治蓝天”。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积极探索构建家事审判和涉未成年人审判新机制,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深化“治愈式”家事审判改革。加强家事审判规范化建设,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与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完善家事纠纷化解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特别制度,衡阳县法院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引入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防止并遏制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构建家事审判社会化格局,长沙芙蓉区法院率先启动社会观护机制,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多手段化解家事纠纷合力。构建“特色化”少年司法制度。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中,深化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分案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少年司法制度,积极探索异地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干预、亲情会见、回访考察、法官寄语等创新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点亮青春,“无痕”回归社会。慈利县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裁判文书附法官妈妈后语,设立全国法院首个“心灵树洞”,为未成年人搭建心灵沟通桥;长沙天心区法院探索将儿童能动自治引入少年民事审判,充分考虑与尊重未成年人的自我要求与意识,充分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推进“法院+”联动协同模式。建立“法院+公安”“法院+妇联”“法院+心理工作室”等联动工作模式,形成保护合力,落实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全流程保护。长沙岳麓区、天心区等法院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领“绿色通道”,岳麓区法院作出湖南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良好效果。怀化洪江市法院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作联合打造“芙蓉花开”维权平台,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12338”妇女儿童维权平台联通,形成“平台联建、机制联动、力量联合、权益联护”的工作机制;株洲渌口区法院聘请株洲市“守护花季”团队入驻少年法庭,成立“关爱青少年成长工作室”,整合妇女儿童法治关爱资源,最大程度消除不利隐患,防范次生风险。2023年,全省法院有4个集体、6个个人被评为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

二、强举措、抓落实,以司法之力守护“向阳花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强化审判团队,提高家事案件纠纷调处水平。秉承“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原则,筑牢“利剑护蕾”保护墙,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推动少年法庭实质化运行。省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全省少年法庭改革及挂牌工作,推动专门设立少年法庭。截至目前已有4家中级法院、95家基层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三优三快”,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现“快收、快结、快执”,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力求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与矛盾。选优配强家事审判队伍。选拔熟悉热爱家事审判业务、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搭建专业审判团队。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通过联动有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三员”队伍,构建“家事法官+法官助理+社会辅助人员”的多层次家事审判队伍结构,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助推家事纠纷源头疏导化解。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2万余件,调撤率60.53%。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家庭教育令、召开家庭教育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联合妇联等力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全面履行教育义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0余份。长沙天心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该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郴州北湖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例涉刑事《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建立起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有力促进“家庭保护”。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从严惩治、综合施治,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有效形成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优先立案审查、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安排警力、优先评议讨论、优先宣判执行等“五个优先”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快审快结。以“利剑护蕾”雷霆攻势,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延职能、促宣传,以司法之为点亮“未来明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寻涉妇女儿童纠纷症结与隐患,研提司法建议,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创新普法宣传,实现教育一人,带动一家,辐射一片的普法效果,有效促进“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向“提前预防”延伸。司法建议“把脉开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执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省法院出台《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各级法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场所、群体的监管漏洞和问题线索,向相关单位提出针对性的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建议。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建立涉妇女儿童帮扶、救助机制,对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罪犯、留守儿童等特殊个案,后置“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教育、挽救同步发力。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新模式,力争对涉诉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从“单一”向“多元”转变。省法院与省妇联出台《关于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妇女儿童申请人联合开展心理抚慰工作的意见》,成立涉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心理工作站;长沙中院联动共青团、芒果TV发起“青葵守护行动”,通过“资金救助+立体帮扶”模式共同关爱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等。普法宣传“以学促用”。创新“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模式,以“一网两微多端”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系列“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研发一批涵盖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等内容的精品课程。推出多部涉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微电影,将普法宣传可视化、轻松化、互动化。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当好“司法园丁”,实现全省143家法院全覆盖。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师生、妇女代表走进法院参观座谈,近距离接触法官工作场所、与法官们“面对面”交流,引导妇女儿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常态化“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妇女节普法”等法治教育宣传4656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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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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