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运用社会公益组织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湖南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干警赴衡阳祁东、耒阳两地慰问被救助儿童小唐及小陈姐妹,并代表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为三人发放公益助学金。
在祁东某中学校园内,干警们见到了在该校就读高一的小唐。因父亲车祸去世未得到赔偿、家庭经济困难,三级法院曾对小唐予以联动救助,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在救助金发放过程中,衡阳中院了解到小唐母亲因病去世的情况,还多次前往当地与村委协商,设立双控账户确保救助资金用于小唐的生活和学习。小唐的班主任介绍,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院同志的关心帮助下,小唐已经走出了失去父母的阴霾,性格开朗了很多,成绩也大幅提升,今年已转入年级重点班,后续有望考取重点高校。拿到助学金后,小唐感激地说:“感谢法院的叔叔阿姨和社会爱心人士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在小陈姐妹家中,干警们了解了姐妹俩的学习生活近况和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并向小陈姐妹的家人介绍了馨心公益助学金的来源及发放标准。对于目前较为艰苦的学习生活环境,干警们鼓励姐妹俩积极乐观生活,努力学习,自立自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近年来,赔委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方面在救助未成年人时加快办案节奏、加大救助力度,通过及时给付救助资金,帮助他们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另一方面积极与民政、教育、妇联及社会公益组织协作,帮助未成年人协调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减免学杂费、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公益助学等,并定期开展回访。下一步,赔委会将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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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