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加强民商事审判条线专业学习,近日,全省法院开展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若干问题的考试。
本次考试方案由朱玉院长亲自把关签发,省法院民二庭统一组织部署,制定相关参考题库及试题,强化宣传动员,全面摸排参考人员,分地区、分层次组织考前培训与答疑。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内容,以及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和清算等公司类案件重难点问题。本次考试全省三级法院共计4926人参加,考试人员涵盖各级法院分管院领导,各民商事审判庭、审监庭、立案庭等实质参与民商事审判的庭长、法官及助理。各地分考场组织严密、秩序井然,参考人员严守纪律、认真作答,展现了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系统求真务实、笃学践行的精神风貌。
考试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此次考试不仅是一次对专业知识的更新检验和实战演练,更是一次加深全体审判人员对新《公司法》理解与认识、提升公司法律适用专业技能的宝贵机会。全省民商事审判条线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坚定的奋进步伐,全面提升涉公司纠纷案件审判质效,用“法治护企”的实际成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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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