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党委办、党群工作部)、各市州直机关工委: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根据《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方案》(湘直通〔2016〕11号)安排,今年计划举办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培训班6期,为做好相关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轮训人员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工委的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部分市(州)、县(市、区)直单位党支部书记。
二、轮训期次
计划今年共举办6期轮训班。
1.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省直机关本级党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由省直机关自行组织进行),共举办4期,分别为第36期、第39期、第40期、第41期。
2. 全省机关党支部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示范班:第37期,和省委组织部合办,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3.省直机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务培训班:第38期,培训对象为省直机关本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三、轮训时间和地点
第36期:6月3日报到,6月6日结业,培训地点郴州汝城龙腾国际大酒店。
第37期:6月17日报到,6月22日结业,培训地点延安。
第38期:7月8日报到,7月12日结业,培训地点韶山宾馆。
第39期:7月22日报到,7月26日结业,培训地点韶山宾馆。
第40期:9月23日报到,9月27日结业,培训地点韶山宾馆。
第41期:10月14日报到,10月18日结业,培训地点韶山宾馆。
四、有关要求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已纳入年度党建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表(见附件2、3)分配名额落实参训人员,确保完成年度送训任务。同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有关培训情况,请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
2.对新任的党支部书记,要在其任职后半年内进行轮训。每名党支部书记不重复参加培训。
3. 请于5月22日以前登录“湖南机关党建网”,点击首页右侧“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操作进行报名。报名需要填报的事项见《省直机关第36—41期党支部书记党务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并请通知参训人员根据手机短信通知按时到培训地点报到,不得迟到。
4. 报名完成后原则上不能临时调整参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参训人员的,请单位提前10天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经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同意。
联系人: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 曾乾,联系电话:82219785、15973137738;汪晓芳,联系电话82215835、13272018244。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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