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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九条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2020-02-17作者:省统计局来源:管理员

近日,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九条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中勇担当、做表率,身先士卒、恪尽职守。

二是传播防疫正能量,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在网络、微信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并做好身边人的思想稳定工作。随时关注自身和身边人的健康状况,发现不适症状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三是加强防疫消毒工作,要求一律佩戴口罩上班,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办公场所日常接触的物件(办公桌椅、门、沙发、电脑、电话、复印机等)以及公务用车、私家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并至少保持一天2次的消毒频率。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拜年、不串门、不聚餐,不开展人员聚集的活动。

五是建好疫情防控台账,以处室为单位,详细记录本处室干部职工及家人身体状况和与外界接触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

六是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每天下午5点,将本处室人员健康台账报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七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从湖北疫区返长,春节期间与湖北来湘人士接触,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等三类重点人员建立每日报告制度,跟踪了解身体状况,做好居家隔离工作。

八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开会,开展工作尽量以电话、短信、微信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并要求局机关各单位做好相关人员工作,鼓励引导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工作不断不乱。

九是强化请示报告制度,强调局机关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意识,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局办公室。对疫情相关情况瞒报、漏报、延报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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