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标对表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一是局党组带头学。1月7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杰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原文领学《实施意见》。二是各支部深入学。局机关各党支部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相继利用支部政治学习开展专题学习;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也将《实施意见》作为重点组织专题学习。三是结合工作专门学。1月12日,局领导专门召开“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调度会议,组织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牵头处室进行学习研讨。
及早谋划,明确工作措施。一是把机关党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为契机,把创建活动与绩效评估、全国文明单位建设结合起来,瞄准“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目标,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结合《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深入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见新气象、上新台阶;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狠抓落实,确保党建实效。要求局机关党委根据《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对机关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督促落实内容,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同时,将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纳入机关党建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对机关各单位、党员干部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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