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5日,省检察院机关召开2021年度“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工作动员部署暨表彰会。

会议通报了关于对省检察院机关“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标兵”和2020年度“学习先进党(总)支部”“优秀管理员”予以表彰的决定,并为受到表彰的10个“先进党(总)支部”,16名“优秀管理员”和前10名“学习标兵”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胡黎明参加会议,他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希望机关各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自觉性,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实效,努力为省院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贡献力量。(省检察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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