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有关精神,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高度重视。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迎难而上,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同时也应看到,仍有部分群众就业渠道不畅、生活较为贫穷,一些党员面临的生活困难问题还未很好地解决。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让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引导,营造氛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一并进行,采取上党课、形势报告会、巡回宣讲、上门恳谈等多种方式,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传达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引导他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的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他们的信心,使他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团结一心,共克时艰,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在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的同时,要尽力帮助解决当前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保证群众生活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走访慰问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组织,确保成效。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要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分头行动的制度,在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普遍进行走访慰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安排好他们的日常生活,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要注意走访慰问因灾致贫的困难党员、因企业停产关闭而下岗的无业党员和生活上确需帮助的流动党员,为他们在生产上提供帮助、在生活上排忧解难,从思想上、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省直工委将于近期专门从党费中下拨慰问资金,各单位也要相应地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春节期间将慰问金全部发放给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各单位要把这次慰问活动作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主动深入基层,大兴务实之风,恪守落实之责,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28日至29日,持单位介绍信到省直工委组织部510房核实并领取慰问金(领取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各单位还应尽快将本单位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到人。要切实强化监督,加强对慰问资金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程序规范,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有关慰问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省直工委发放2010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资金情况反馈表》,请于2010年2月5日之前务必用Excel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省直工委组织部。发送邮箱:dyglzzb@sina.com
附:省直工委发放2010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资金情况反馈表.doc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