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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省直机关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的通知

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推进省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理论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推进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奠定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单位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直接隶属省直工委的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副厅级以上单位的党组(党委)中心组,都可以参评。

二、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的条件

1.坚持做到“三学”。2005年以来,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述学、考学、督学工作,把开展“三学”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用“三学”工作推动中心组学习的深入开展。

2. 时间得到保障。工学矛盾处理好,自学、集中学习、调研时间有保障。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2天。

3. 制度措施落实。中心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和中心组秘书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了完备的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每次学习都有计划、中心议题、中心发言、考勤、记录和总结,学习记录规范,档案资料完整。

4. 学习成果丰富。中心组及其成员自觉联系实际,积极思考、撰写理论调研文章。近五年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推动和带动了机关、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学习氛围浓厚。

5.工作实绩突出。自觉坚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单位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居于全国前列。单位管理规范有序,未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和“一票否决”的问题。

三、评选方法

各单位根据《党组(党委)中心组评分表》(附后),自评达到90分的党组(党委)中心组,可由机关党委填写申报材料,于820日前报至省直工委宣传部。

省直工委接到申报后,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组织考评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表彰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正式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

四、表彰

省直工委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于9月下旬召开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暨表彰会,对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进行表彰,授予奖牌和证书。

省直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268907182217297

附:1、党组(党委)中心组评分表

    2、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申报表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716

 

 

 

附1:党组(党委)中心组评分表.doc

附2:先进党组(党委)中心组申报表.doc

 

  
责任编辑: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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