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娄底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纪律建设3个方面持续发力,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聚焦制度建设强根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针对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报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措施》,联合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市直单位“委委”联合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试行)》《娄底市直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常用呈批表格和文书模板(试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等制度文件,全面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让市直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有规可依、有矩可守、有章可循。
二是聚焦队伍建设强保障。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大力推动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及其直属单位纪委配强力量和提升能力。近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督促指导下,82家市直单位均成立了机关纪委(纪委)或设置了纪检委员,累计配备机关纪委专职书记4名、机关纪委兼职书记42名、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10名、机关纪委兼职副书记24名,市直单位纪检队伍力量不断充实。每年举办市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纪检干部400余人次,采取理论讲学、交流研讨、实地参观等方式,不断为市直单位纪检干部充电赋能。
三是聚焦纪律建设强震慑。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利剑”作用。近三年,共审理市直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392起,对407人提出党纪政务处分意见。指导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纪委)查办案件50余起,以实战练兵,充分激活市直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效能。编印《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下发至市直各单位,督促抓好学用结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单位工作作风持续向上向好。
责编:欧阳福长
来源:娄底市直机关工委